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3年第9号),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4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具体清单如下:
另外,还发布了“GB/T 13379-2023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GB 7957-2023 煤矿用矿灯安全技术要求”等两项照明相关标准,实施时间分别是2024年4月1日和2025年4月1日。
近日,国家标准委决定对《照明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等339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4日。其中,涉及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太阳能光伏照明用电子控制装置 性能规范》、《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照明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等4项照明相关国家标准项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对这些照明相关国家标准项目进行了整理汇编,供大家参考。
如需了解上述标准更为详细的信息,可与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联系电线。如有相关意见,请登录标准技术司网站征求意见公示网页:
意义:照明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涉及到上游原材料的获取、组件加工、运输、成品组装、运行、回收等多个过程,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对于低碳照明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于实现碳排放精细化管理,实现进一步节能减排、缓解能源环境的压力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动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也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范围:本文件基于生命周期方法,规定了照明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方法适用于基于全寿命周期的照明产品碳足迹核算。
主要技术内容:该标准包括:照明产品碳足迹核算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一般要求、核算原则、系统边界、数据与数据质量、计算方法、报告要求、评审与评价等9大部分。
意义:基于目前该类产品的认证与检测领域的空白,以及产品的集成度越来越高,并且越来越广泛的情况下,该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的立项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件规定了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的范围、装置与分类、装置要求、部件要求、试验方法等。本文件适用于道路、公共场所、园林、广告、标识及装饰等照明场所的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的范围、装置与分类、装置要求、部件要求、试验方法等。本文件适用于道路、公共场所、园林、广告、标识及装饰等照明场所的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
3.增加光伏一体式照明装置相关的要求,考虑一体式照明装置进行整体的光学、电学、安全要求和持续燃点时间测试。
7.增加了主要指标色温,显色性,光效,功率、电压、IP等级、风压试验、LED模块等的整体性能验证。
意义:本标准的修订,对于推进太阳能光伏照明发展,促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自动控制太阳电池组件向蓄电池充电、蓄电池向照明器供电以及对照明器进行光控和时控的电子控制装置,该控制装置应与太阳能光伏照明用照明器配套工作。修订后的标准明确并扩展了适用范围。
修订后的主要差异包括:修改了本文件的规定范围及适用范围(见第1章),并对以下这些技术内容进行补充和删改。
2. 提高可靠性,降低故障率:新增条款有:“防护等级”、“绝缘电阻”、“保护接地”、“电磁兼容性”和“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修改了“充满断开和恢复功能”、“欠压断开和恢复功能”和“环境条件”;细化了原标准中的保护功能,包括“过流和短路保护”、“极性反接保护”和“防雷保护”等。
5. :修改了“术语与定义”、“产品分类”和“型号编写规则”等。本标准共新增性能要求条款 10 项;修订性能要求等条款 8 项;删除性能要求条款 1 项;增设附录3条。
意义:根据最新的水俣公约修正案提出,计划在2025年淘汰30W以下节能灯。目前我国现行标准GB/T 17263—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包含了这部分即将被淘汰的节能灯的规范,为了能够规范生产者在后续的生产中及标准使用,因此建议将这部分即将被淘汰的产品在适用范围中删除。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以下简称“灯”)的分类和型号、技术要求、验收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220V,频率为50Hz,额定功率为30W及以下,采用螺口式、卡口式、插脚式灯头或相关标准规定的灯头,在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体的自镇流荧光灯。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代替GB/T 17263—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与 GB/T 17263—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本文件的范围,将适用产品范围缩小至额定功率为30 W及以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