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86-0663-8126301

杏彩平台注册官网|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作为业界最早进入该行业的上市公司之一,专注LED照明应用20余年,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与国内国家科技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产学研合作关系,拥有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智慧城市研究院,先后承担863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等重大科研项目,在半导体照明以及智慧城市平台的研发、工业设计、方案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能力。公司拥有行业先发优势、参与行业标准起草的技术优势、业务渠道完善优势、技术应用创新优势及产品设计与工业设计等方面的优势。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半导体照明业务,主打智慧照明、户外照明、景观照明、户外庭院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雄厚的技术水平成为业内领先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的LED照明产品应用于智慧照明、道路照明、交通照明、商业照明、工业照明、办公照明、教育照明和民用照明等各主要照明应用领域,且应用于众多LED照明示范工程和LED重点照明工程,在国内外市场,公司均已经搭建销售渠道。公司还依托产品和服务方面的综合优势,既为主要细分应用领域提供专业化的LED照明解决方案,也为综合性应用场所不同空间的不同照明需求提供一站式LED 照明解决方案。

  依托公司在半导体照明和智慧灯杆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先发优势,公司已经搭建了完善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可以实现融合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智慧化管理。公司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系统贴合城市管理智慧化实际场景,便于实现城市管理中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运行维护便捷化、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智慧化。

  公司为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了《LED公共照明智能系统接口应用层通信协议》(GB/T 35255-2017)、《照明工程节能监测方法》(GB/T 32038-2015)、《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1-2015)、《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2-2015)、《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GB/T 24907-2010)、《装饰照明用LED灯》(GB/T 24909-2010)等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同时,公司受部分地方政府委托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了《集成式(COB)白光LED技术要求》(DB44/T 1645-2015)、《LED驱动电源 第1部分 通用规范》(SJ/T 11558.1-2016)等地方和行业的标准起草工作。

  2023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09.98万元,同比下降41.98%,营业收入的大幅下降原因是公司的教育培训业务在上年度已剥离以及本报告期内半导体照明业务订单减少所致。公司整体实现营业利润-6,225.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7.75%;实现利润总额为-6,455.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6.48%;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907.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5.98%。

  近年来,公司已逐步全面聚焦智慧照明领域和户外庭院产品领域,并将景观照明作为深耕的业务领域之一,推出了门类丰富、品种齐全的产品矩阵,通过多个大型项目的应用凸显了公司在景观照明应用领域的实力。尤其是在智慧照明市场布局方面,早在2012年,公司就开展了智慧城市、光通讯等前沿应用技术、产品的研发,结合公司在户外照明领域优势,发力于“以智慧路灯为载体的综合城市智慧城市管网”实践应用,研发出以路灯为载体的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相关产品,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落地,公司已在智慧交通、智慧、智慧安防、智慧照明等领域拥有广泛的服务经验。在智慧城市领域,公司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解决方案因贴合城市管理智慧化实际场景、便于实现城市管理中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运行维护便捷化、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智慧化,方案成熟、技术领先,有助于提高公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备受市场青睐。公司智慧城市业务正稳步成长,未来有较大的成长空间。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做企业就是做质量,以做钟表的心态做好每一盏灯”的心态,踏踏实实、步步为营,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综合影响力及竞争实力。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收到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的通知,勤上集团正在筹划控制权变更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晶腾达发行股票事项已经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后综合考虑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4月20日公司收到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的通知,正在筹划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2023年4月2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温琦夫妇及一致行动人李淑贤、梁金成与晶腾达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勤上集团将其持有的254,965,37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3%)、李旭亮将其持有88,183,42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0%)、温琦将其持有10,43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李淑贤将其持有70,546,73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8%)、梁金成将其持有7,5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2%)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晶腾达行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表决权委托已生效,晶腾达持有公司合计431,625,528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9.84%,勤上集团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晶腾达已取得公司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旭亮、温琦夫妇变更为李俊锋先生。表决权委托期间内,双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委托方承诺所委托股票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8个月内不对外转让,但由于委托股票被质押冻结,存在因股权被强制平仓、司法拍卖等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为巩固本次表决权委托后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晶腾达发行股票数量为433,000,000股,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晶腾达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同日,公司与晶腾达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经综合考虑当时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于2024年1月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4、公司于2024年2月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拍卖通知书》([2023]京02执373号),关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旭亮、温琦、勤上集团民事一案,法院将对勤上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3,300万股(分四笔)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第一笔拍卖股份4,550万股已拍卖成交且过户完成、第二笔拍卖股份6,250万股已拍卖完成但尚未完成过户,另外两笔拍卖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由于前述拍卖事项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前述四笔拍卖的全部或大部分股份被同一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取得,则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于2019年9月起诉华夏人寿、龙舞九霄、龙啸天下、信中利、创东方、杨勇、张晶、曾勇、朱松、龙文环球十名被告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且公司对前述主体持有的公司相关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由于被告均未上诉,前述一审判决已于2023年1月5日生效,公司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已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

  截至报告期末,业绩承诺补偿方曾勇、朱松、创东方及华夏人寿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公司回购注销,已履行完毕,龙舞九霄、龙啸天下、信中利及张晶持有公司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如果应补偿股份最终能够全部被公司成功执行,则能够覆盖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除前述应补偿股份外,杨勇、龙文环球仍需向公司现金补偿1.967亿元。

  杨勇持有公司股份82,081,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不存在质押情况,但已经全部被司法冻结和司候冻结。杨勇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82,081,128股,现金补偿78,892,524.24元。因华夏人寿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龙文环球、杨勇股权转让纠纷案,公司于2019年9月作为第三人参与了该案,该案最终判决杨勇对龙文环球应付华夏人寿业绩补偿款中的2.7亿元及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此结果可能导致杨勇存在部分无法履行业绩承诺的可能性,从而间接影响公司权益。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023]京02民初12号),请求法院停止对第三人杨勇名下的82,081,128股的执行,解除对上述限售股的冻结,该案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

  龙文环球未持有公司股份,作为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支付117,850,231.69元现金补偿,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收到龙文环球的现金补偿,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公司查阅相关资料和公司沟通了解的信息,龙文环球曾经处于经营异常状态,且涉及多项司法纠纷案件,因此龙文环球的履约能力及最终履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追偿进展。

  6、2011年,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亮电器”)以3,169.36万元购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一块工业用地及其上附属厂房、宿舍及食堂共五栋物业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由于历史原因未完成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由于威亮电器擅自抵押且向银行借款未能如期归还,导致标的资产于2019年被法院查封。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采取了包括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及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等一系列措施。此外,威亮电器于2019年11月向公司出具了承诺。由于公司提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一审已于2022年9月败诉,威亮电器因存在大额负债,暂时无力支付承诺所涉保证金及相关利息,公司暂未收到威亮电器承诺支付的保证金。

  为进一步妥善解决此事,顺利推动本次发行事宜,公司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晶腾达于2023年1月31日出具了《关于勤上股份与威亮电器〈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事项的补充承诺函》,且于2023年2月3日按期支付了500万元保证金。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晶腾达出具的《告知函》及其代威亮电器支付的保证金合计4,786.84万元(含4,286.84万元保证金及前期支付的500万元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