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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平台注册官网|对灯发誓今晚我一定早睡

  虽说日夜轮转,每天都要经过,但比起白天,夜晚是如此的奇妙,光天化日之下清晰的万物,在夜晚都被蒙上了一层若隐若现的薄纱。月亮与星辰主宰的夜晚世界,时间的脚步似乎都走得与白天不同,白天的喧嚷躁动仿佛在催促着时间狂飙飞奔,然而在夜晚,时间却变成了一只黑色的小猫,走在阗寂无人的大街小巷之中,依着自己的步调渡过一个属于自己的夜晚。

  过夜,首先是属于自己的,白日里人海中奔忙劳碌的推来搡去,仿佛五官四体都牵上了看不见的丝线,身不由己,思维也变得迟钝,夜晚却解开了诸事牵扯的束缚,将灵敏的知觉顺着清爽的夜气送回那副被摆弄了整整一个白天的躯壳里。谁会不为深夜中传出的一声夜宵的叫卖声而感动?谁又不被红火小炉上炙烤肉串散发的香气而绊住脚步?——如此良夜,当真是减肥道路上的拦路虎。

  夜色擦去了光天化日之下无处不在的燥热与喧闹,只用幽暗中点缀的灯光,烘托出生活恰到好处的轮廓。回想电灯发明前的世界,烛光与火把的微光,只是把夜的漆黑涂抹得更加浓重,时代的发展,让打开自家冰箱门射出的光,都比历史上大部分时间里人家享有的光的总和还要多。但古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夜生活,未必不比今天灯火辉煌的夜晚更加无趣——在灯火暗淡的地方,星光会如风中的烛火般在夜幕无边的苍穹上点点闪烁,那是梦的火花在宇宙中的倒影。

  倘只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便谈不上过夜,那不过是用被子蒙住头,混过一天中那段黑暗的时光罢了。就像17世纪英国一位诗人托马斯·米德顿那句粗俗的说法:“夜晚除了睡觉、吃饭和放屁之外,无所事事”。虽然我们的生命有一半都在暗夜中,但如果夜仅仅是无边无际的黑暗,那么夜晚不过是光明闭幕后漫长的等待而已。

  在《回忆·梦·思考》中,分析心理学创始人卡尔·荣格描述了,人类在心理层面对光和黑暗截然不同的感受。作为一种具有双目视觉的昼行动物,人类大脑的神经大部分被用来处理视觉信息,所以,在世界上的经历大多是通过视觉感受到的。而夜晚,最显著的特征就是黑暗,漆黑的环境令视觉感观变得模糊,熟悉的事物变得奇怪,恐惧夜晚,也就成为人类的一种本能。

  在此基础上,世界各地的文化普遍将夜晚视为一种威胁,是未知的世界,是有所隐藏,甚至是不可知的事物。比如,在古埃及人的信仰中,白昼属于生者之地,夜晚则是死者之国;在古代玛雅人的神话中,黑夜是太阳和时间被创造出来之前的无尽存在;在教和犹太教的视野里,黑夜也是固有的存在,光则是上帝的神圣造物。

  因此,在不同文化的隐喻之中,夜晚往往代表着原始、狂野,与密谋、藏匿相关,像是一个需要被驯化的对象,而光与白昼,则往往代表着真理、希望、启蒙,以及文明。在此背景下的人类夜生活,无疑自其诞生之初,就不是白昼生活的镜像或复制,而是一场冲破本能恐惧和时空束缚的漫长。

  火,是自然界赐给人类的光明种子,漫漫暗夜中,头顶的月亮与群星固然以它们的光亮给人以安慰,但唯有火,是人类可以握在手中的光明。

  最早的人为用火痕迹,可以追溯到180万年前的肯尼亚北部图尔卡纳湖,但大多数人类学家认为可控的人为用火应该追溯到50万年前,如周口店遗址猿人洞中发掘出的火塘、烧结土和灰烬层等遗迹。这种猿人阶段的用火,最大的意义还是推动人类的进化,比如食用熟食可以为植物去毒并软化婴儿食品,从而对猿人的脑容量增加和肠道容量减少产生重要影响。

  除此之外,可控用火的诞生,还意味着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利用人造光源,延长了白昼的时间,让更多的社交机会出现在原本属于黑夜的时空范围,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的“昼夜节律”。而且,由于篝火是不可移动的,火堆的位置决定了人们生活的重心,围绕着篝火,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更加深入,不仅涉及口头交流,还会涉及太阳落山后的舞蹈、歌曲、仪式和叙事活动。

  这些仪式化行为,就是人类最早的夜生活,在篝火照明和温暖所及的狭小空间内,构成了一个具备凝聚力和认同感的群体,并与篝火范围之外的黑暗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峙关系,从而促进了人类祖先在社会文化方面的转型,这也是一部分人类学家认为火是使我们成为“人类”的根本原因。

  旧石器时代人类一直采用火堆的方式利用火,火堆燃于所居之处,但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的火堆往往比早期的火堆更复杂,人们经常在火堆的侧面挖通道,以增加氧气量,而岩石则被用来保存温度和烤干物品。在世界范围内,穴居的住处和史前房址中,存在种类多样的地灶、壁灶和灶台,在这个范围内燃烧火堆,既可以煮食、取暖,也可以用来照明。

  《古人之夜:古代世界的夜间生活考》,作者:(美) 南希·贡琳、阿普里尔·诺埃尔,译者:郭峥栋,版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年3月。

  新石器时代人类在拥有房屋建筑之后,仍然沿用了旧传统。西安半坡的仰韶文化晚期遗址,房屋内部的地面上就有弧形潜坑形制的火塘,更有意思的是,在一号房址的灶坑周围发现了8块圆形扁平体卵石,表面有光滑的使用痕迹,背面则没有,应该就是供围坐的座石。类似的灶坑边座石在遗址中多有出土,说明当时人仍有围炉夜话的习惯。

  正是在这个时期,专用于照明的设备开始从固定火堆中分化出来,比如宁夏海原菜园遗址中发现的4000年前窑洞式房址,部分窑壁上就有大量壁灯遗迹,据测试是当时先民用含树脂很高而且耐燃的木条插入壁孔,以火照明的残存,就是火炬、火把,在文献中统称为“烛”,与专指火堆的“燎”区分。在室外的庭院中,放置火堆,就是“庭燎”,在大门之外,可以树列名为“大烛”的大型火炬,二者服务于“邦之大事”时,都可以通宵达旦地燃烧照明。

  至迟到春秋时代,贵族的夜间室内照明,已有两种不同的选择,一是延续传统燃烧木条,由专门的“执烛”或称“持火者”手持,没有专门的烛台、烛架放置;二是油灯,有专家推测,浙江吴兴邱城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陶盉是我国最早使用的灯具,也有专家认为,1975年在河南郑州商代早期墓葬出土的盂形陶灯才是目前可以确认,我国最早的灯具。

  不过无论何者为是,春秋时代已有油灯应无疑问。之所以在先秦文献中多见“持烛”,直到战国时代《楚辞·招魂》中才有“华镫错些”的记录,一方面是传统使然;另一方面则与早期油灯的照明效果较差有关。

  旧石器时代的法国西南部穴居人已经广泛使用燃烧动物脂肪的石灯,其灯光非常微弱,大约为2流明/平方米,而标准蜡烛则为13流明/平方米。哪怕是现代仿制的公元8—11世纪维京人使用的油灯,在30厘米范围内,光量也仅有1至2流明。这种照明效果对比用油脂浸泡过的麻烛,自然相去甚远。

  光量的问题,当然不难解决,只需增加光源的数量即可,可木制、陶制的灯檠、灯盏拓展数量,相当之难。直到战国时代青铜原料充裕,从“金”的镫,才开始铸造成灯檠形小树,枝干上安插着十几支到几十支不等灯盏的灯树,名为“连枝灯”,灯盏同时点燃后,室内会形成明亮的大空间。器型成熟之后,灯具的材质自然不限于金属,据汉代《西京杂记》记载,汉高祖在秦朝咸阳宫的府库中,就曾经见到“青玉五枝灯”,高七尺五寸,上有蟠螭龙形,以龙嘴衔灯盏,点燃之后,龙鳞闪动,犹如星辰洒满房间,可见工艺之精湛。

  约略同时,另外一种我们熟悉的照明工具也登上了历史舞台,那就是蜡烛。据记载,闽越王曾贡献汉高祖“蜜烛二百枝”,1983年广州象岗南越王墓中也出土了插蜡烛的铜灯,可见,西汉初年已经开始使用蜂蜡制成的蜡烛,只是因为稀有,还是帝王贡品。待到晋代之后才逐渐普及,所谓“富人燃蜡,寒士点灯”。

  相对于上文中诸多文明在黑夜与白昼轮转中发挥的想象力,存世文献里古代中国的昼夜观念要简单得多,昼为阳,夜为阴,阳动而阴静,这是现实经验,也是天数,所以,帝王治理天下应该“钦敬阴阳,敬授民时”,按照《国语》中的说法就是“明而动,晦而休”,以自然的昼夜交替为基础,安排百姓生活的基本秩序。对此,朱熹的总结是:“饥而食,渴而饮,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其所以饮食作息者,皆道之所在也。”

  仅从文本来看,上述逻辑完全自洽,小农的生活方式,就应该是“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可问题是,在士农工商,四民分业的大背景下,农民只是社会的一部分,尽管其比例最大,却并不能完全覆盖其余社会分工。

  早在殷商时代,商纣王就曾作酒池肉林,“为长夜之饮”。《诗经·湛露》中也有“厌厌夜饮,不醉无归”之句,可见,夜饮古已有之,待到春秋战国时,齐威王也“好为淫乐长夜之饮”;战国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则“与宾客为长夜饮”,以至于日夜享乐四年后,因饮酒过量而病卒;屈原为了讽谏楚怀王,在《招魂》中更是极力铺陈了一场奢靡夜宴,美酒佳肴应有尽有,又有女乐、舞姬助兴,酒酣耳热之际,更是“士女杂坐,乱而不分”,满座尽欢后,还有六博的游戏作为余兴节目。

  类似的场面和流程,并没有因为天下一统而减少,反而愈演愈烈。西汉相国曹参日夜饮醇酒,不但自己不理政事,谁要劝谏,还拉着对方一同宴饮,必须喝醉才放人离去。汉武帝时李广遭到霸陵尉羞辱,俩人几乎都是夜饮后的迷糊状态,可见当时夜饮风气之盛。

  上述人物几乎都是帝王将相,即便是霸陵尉,也是地方官吏,属于“士”的范畴,他们奢靡的生活方式,并不能代表当时社会的普遍状态,而他们丰富多彩的夜生活,与基于农耕传统建构的“道”对照,就显得相当讽刺。

  《诗经·七月》中提到,男子在冬季要“昼尔于茅,宵尔索绹”,即白天去取茅草,晚上编草绳。《汉书·食货志》里提到,入冬后,同巷之中的妇女,要一起在夜晚绩麻,也就是将麻搓成线个白天加上半个夜晚的工时,一定要一起干活,是为了节省照明、取暖用的燎火,也就是火堆的柴薪。“相从夜绩”在《战国策》《列女传》《韩诗外传》中反复出现,且有两则都提到了家贫无烛火,最终,无烛的女子得到允许借光夜绩。

  此。